日期:2019-07-23 18:23:50 来源:
各投标人:
一、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做如下修改,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本次发布的更改通知编制投标文件:
1、价格分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55分
(1)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,以进入详评的最低评标价为55分。
(2)价格分计算公式:
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(元)
某投标人价格分= ×55分
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(元)
2、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品质分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满分10分
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及品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,得10分。
3、商务分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35分 (1)售后服务分(满分20分)
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时间、服务计划、人员构成、售后维保服务机构的规模、应急预案等情况划分档次,按档次独立打分;
一档(0~10分):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;
二档(10.1~20分):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被评为良好的。
(2)企业实力分(满分15分)
1)、运输能力分(满分3分)
投标人具备符合本项目运输要求车辆的得3分,满分3分。
注: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2)、仓储能力分(满分3分)
投标人有仓库存放硫磺的,且仓库存放吨量达到500吨(含500吨)以上的得3分,满分3分。
注: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3)、业绩分(满分6分)
投标单位2016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分(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量达到1000吨(含1000吨)以上的类似项目),附合同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每项得2分,满分6分。
4)、财务状况分(满分3分)
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(国税或地税)的得3分。
注:提供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,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,应清晰反映:付款人名称、帐号,征收机关名称,缴款金额,税种名称,所属时期等内容。
二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6页第10.1点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第(8)项原为:“(8)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: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(2018年度)的财务审计报表。”;
现更改为:“(8)投标单位2016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,格式自拟。”。
三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6页倒数第二行原为:“其中,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的第(1)~(8)项、(11)~(13)项必须提交;第(9)~(10)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;第(14)项按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的要求提供。”;
现更改为:“其中,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的第(1)~(7)项、(11)~(13)项必须提交;第(9)~(10)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;第(14)项按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的要求提供;第(8)项如有请提交。”。
四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:“2019年 7月31日9时30分”;
现更改为:“2019年8月6日9时30分”。
相应条款做相应的变更,其余不变,按以上更改后的内容执行。
特此通知!
招标人: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
采购代理机构: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日 期:2019年7月23日